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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机关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为我市民族宗教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现将2018年机关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做好年度理论学习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着力提高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抓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坚持贴近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员学习、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采取轮训轮讲、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辅导,同时还要专题讨论交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三、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深学、真懂、善用,抓住重点,掌握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新修订《党章》《中国共产党简史》及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大家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在行动上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在工作上进一步增强求实开拓的创造性。 

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学习。以党纪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进行至少2次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把我局打造成为一个清正廉洁的文明单位。 

3.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重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抓好全市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系统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发展。 

四、学习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形成自觉学习的长效机制,使学习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2.每位党员都必须有学习资料和学习笔记,学习后要写出心得体会。 

3.确保学习时间。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得少于2学时,党员自学每周不得少于3学时。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实行签到制度,确保学习落到实处。 

4.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不得以会代训。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要确定好主题上好党课,可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讲座,也可借其它形式进行学习。 

5.抓好年终评学活动。年底要召开一次党员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学习成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情况将和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竞争上岗挂钩。




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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