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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志·宗教志(1991-2005)》志稿评议会在济南召开

6月6日,《山东省志·宗教志(1991-2005)》(以下简称《宗教志》)志稿评议会在济南召开。省宗教局局长马传凯,省史志办二级巡视员、《山东省志》执行总纂王兴合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宗教局副局长房晓东介绍了《宗教志》编纂基本情况。

马传凯指出,编史修志是一项具有连续性的文化建设事业,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修志工作是政府职责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他强调: 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倾其所能、尽其所力,在准确、规范、完整上再下功夫。要优化力量配置,集中力量,统筹各项工作的推进。二是突出重点,把握问题导向。要处理好史实性与时代性关系、客观性与全面性的关系、连续性与完整性关系、记录性与工作性关系。既要尊重历史的客观存在,同时力求史料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体现志书纵向的完整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攻关。评议会议后,省宗教局将认真总结、归纳、梳理和分析各位专家、学者、宗教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宗教志》打造成高水平高质量的精品佳志。

王兴合在讲话中对《宗教志》编纂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省宗教局高度重视修志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志书编委会主任,加强人员配置和人员保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他要求,一是要求真务实,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评议会取得实效。二是要科学统筹,制定修改方案,责任到人,提高效率,扎实做好修改和出版工作。三是要提升质量,把好政治关。《宗教志》作为重大选题之一,政治性、政策性强,一定把好质量关。

与会专家学者从篇目设置、资料完善、图片选取、表格设置等方面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协民宗委、省史志办、大专院校、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界以及机关相关处室等部门和单位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宗教志》全体编纂人员约50人参加了评议会。

《宗教志》编纂过程中主要经历了建立组织、征集资料;梳理资料、撰写初稿;修改完善、形成评议稿三个阶段。志稿共计7篇、29章、94节,文字30余万字,选用图片资料130余幅,设置表格40多个,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记述了1991-2005年山东省五大宗教的历史与现状及全省宗教工作的成绩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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