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

市民族宗教局依申请公开申请及流程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威海市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直接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后需记录申请单编号和获取结果密码,以便用于查询。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办公地址:新威路15号 民族大厦9楼民族宗教局;邮政编码:264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联系电话:5224267   传真:5224267

电子信箱:5224267@163.com(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确保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准确受理,请直接通过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网上申请”http://zfxxgk.weihai.gov.cn/提交。)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进行行政投诉。投诉电话:5897050;通信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号5号楼5116室;邮政编码:264200;电子邮箱:whdfzf@weihai.gov.cn;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