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饮食礼仪
1. 清真的由来“清真饮食”是指穆斯林食用的、符合伊斯兰律例的食品的统称。 “清真”是中国穆斯林对伊斯兰的专用名称,一般多用于一些固定的称谓,如“清真寺”、“清真饭店”、“清真食品”、“清真小学”等。“清真”一词古已有之,最初和伊斯兰无关,宋代陆游《园中赏梅》中说:“阅尽千葩百卉春,此花风味独清真。”这里的“清真”指高洁幽雅之意。宋、元时期,伊斯兰在中国尚无固定的译名,后来穆斯林学者根据伊斯兰信仰真主,崇尚清洁的教义,多选用“清真”、“清净”一类词译称“伊斯兰”或“礼拜所”。据传述,始建于唐代的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最初就称为“清净寺”;元代赛典赤 • 瞻思丁还奏改“清教寺”为“清真寺”;明太祖洪武元年 (1368) 题金陵礼拜寺《百字赞》中亦有“教名清真”一语,说明“清真”在当时已成为伊斯兰的一种通称。明末清初时期,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修养的穆斯林学者,系统地诠释了“清真”的含义。王岱舆说:“纯洁无染之谓清,诚一不二之谓真。”又说:“夫清真之本,乃遵命而认化生之真主。”王岱舆这里对“清真”的解释,实际就是对伊斯兰的解释。不少学者对自己译著的有关伊斯兰的著作也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大学》、《清真指南》等。“清真”一词,认为清则净,真则不杂。净而不杂就是‘清真’。现在讲的清真寺,实际就是伊斯兰的礼拜寺;清真言指的是伊斯兰信仰核心的那句话:“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清真饭店或餐馆,本意指伊斯兰的饭店或餐馆;清真食品,则是指遵伊斯兰律例所生产的食品。总之,“清真”二字已成为伊斯兰在中国的代名词。在阿拉伯语中没有“清真”这个单词,只是我国穆斯林把阿拉伯语中的“伊斯兰的”、“穆斯林的”、“合法的”等单词翻译为“清真”而已。“清真食品”译为阿拉伯语“( 图阿姆勒伊斯俩目 )”,即:“伊斯兰的食品”。至此,我们明白,“清真饮食”完全可以解释为“伊斯兰的饮食”、“穆斯林的饮食”或“符合伊斯兰律例的饮食”。当然,这绝不仅仅是一个称谓问题,而是涉及到清真饮食的实质与认定。由此我们也知道,要完全透彻地了解清真饮食,必须先熟悉伊斯兰的饮食律例,唯此才有助于理解清真饮食的内涵和性质,这对研究清真饮食具有重要的意义。
2.《古兰经》中的饮食律例《古兰经》是真主陆续颁降给穆罕默德圣人的启示,是安拉的语言,是最后的一部经典。《古兰经》是阐述伊斯兰信仰和订立伊斯兰律法的首要依据,是历史上各伊斯兰王朝和当代伊斯兰国家的立法依据和社会生活指导原则,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穆斯林的日常饮食生活是穆斯林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所以,探讨和研究《古兰经》的饮食律例,对全面系统地研究伊斯兰的饮食律例思想,协调统一穆斯林饮食禁忌意识,规范清真餐饮业,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作用。(一)可食用一切合法的食物真主说:“众人啊 ! 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你们不要随从恶魔的步伐,他确实是你们的明敌。”(2:168)“合法”是阿拉伯语“阿文”的音泽,这个“法”当然是指《古兰经》的律法。合法的食物至少应该包括:1. 以合法的手段所取得的,即不是行骗、偷盗、抢窃、受贿等等非法所得的食物;总之,凡符合《古兰经》精神原则所获得的,均为合法的食物。2. 不得是《古兰经》禁止的食物。《古兰经》明令禁戒的食物有 4 种,即“他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2:173)同时还禁戒酒:“信道的人们啊 ! 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5:90)。另外,污秽的食物也属禁物:“他命令他们行善,禁止他们作恶,准许他们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7:133)。(二)合法的食物必须是佳美的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 ! 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2:172)《古兰经》在论述“合法”的食物时,常常与“佳美”相提并论。什么是“佳美的食物”呢 ?这个词的阿拉伯语是“阿文”,在《古兰经》中共出现过 26次包括阴阳性词式,原词有“鲜美的、好吃的、优良的” 等含义。马坚教授依据语境分别译为“佳美的食物”和“美物”等,并解释说:“佳美的食物,是纯洁的、可口的、富有营养的食物。”先贤刘智在《天方典礼》饮食篇中详细诠释了“佳美的食物”和穆斯林择食的哲理,他说:“夫所谓美者不在味甘,而在养性好以益于道也。所谓恶者,不在味苦,而在恣嗜欲,有累于心也。嗜欲之果也,起恶之端也;性憎之益也,兴善之源也。饮食所系,固不重哉 ? 此吾人择之最严,故有可食,有不可者。”(三)不得把佳美的食物当做禁物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因迷信而戒除种种合法而且佳美 的 食 物。 甚 至 妄自规定有些食物只许 男 人 吃, 不 许 女人 吃。《 古 兰 经》严厉痛斥了这种陋俗:“你们对于自己所叙述的事,不要妄言:这是合法的;那是违法的。以致你们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者必不成功。”(16:116)。(四)禁食之物“他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2:173)。同时还禁戒酒:“信道的人们啊 !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5:90)。另外,污秽的食物也属禁物:“他命令他们行善,禁止他们作恶,准许他们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7:133)前文已述《古兰经》明令禁戒的食物有四种。《古兰经》第 5 章第 3 节对上述禁令又做了进一步阐释:“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 牴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如果分类的话,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 牴死的、野兽吃剩的 5 种禁物可以并归于“自死物”,在神石上宰杀的可以并归于“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其实,通过上述文字,也就是充分地揭示了这两个被禁物名称的内涵。另外,关于“野兽吃剩的”,也有一种例外。《古兰经》禁戒这种食物的原因一是提倡清洁卫生,二是坚定纯正信仰。“在我所受的启示里,我不能发现任何人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猪肉——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或是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6:145)关于前三种禁物,已有大量文章从医学、心理学、生物学、营养学、伦理学等角度论述了禁食的原因和道理,不再赘述。《古兰经》把“诵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提升到信仰的高度来认识,足见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王静斋大阿訇说:伊斯兰教徒宰牲时必须高呼真主“安拉”之名,其义有二:(1)奉多神教者祭祖其鬼神时,往住呼其鬼神之名。他们的祭品是禁不可食的。我们奉安拉的名宰牲,其肉自属可食。(2)所有动物的生命,皆真主所赐,故宰牲时,要高呼安拉使之归主。明乎此则知人类之生命亦真主所赐,生当为主作仆,死当为主牺牲,否则下等动物之不若矣。读此节从对于禁食未呼安拉之名而宰者,可以了解其深义矣。《圣训》和教法的饮食律例《圣训》是先知穆罕默德在宣布安拉的启示外,随时随地就伊斯兰的信仰、法制、律例和有关现实社会生活所发表的意见和主张,也包括他的伦理道德风范。穆斯林学者按照圣训所涉及的问题,将其归纳为功修义务、社会义务、道德修养以及教育与求学等类。“圣训”,阿拉伯语称“哈迪斯”( 言行 )、“逊奈”( 行为、常道 )。辑录定本的圣训集是仅次于《古兰经》的权威经典,是伊斯兰立法的第二依据和源泉。密格达穆的传述:穆圣说:“家驴、及凡是有獠牙的野兽,均不可食……”有人在穆圣面前讲到刺猬,穆圣说:“龌龊的东西 !”有人问穆圣狼是否能吃 ? 穆圣回答说:“好人谁吃狼啊 ?”有人说:圣人啊 ! 关于地上的害物,我向您求教,您说狐狸能吃吗 ? 穆圣说:“谁吃狐狸呢 ?”扎比尔的传述:“在海白尔之役,穆圣禁食驴和骡子……”艾布瓦基德的传述:穆圣到了麦地纳,当地人割驼峰和羊尾而食。穆圣说: “从活牲畜身上割下来的东西,就像自死物一样不能吃。”伊本 • 欧玛的传述:“食粪的禽畜,穆圣禁食其肉,饮其奶。”伊本 • 阿巴斯的传述:“穆圣禁食禽类中一切有爪的,禁食兽类中一切有獠牙的。”扎比尔的传述:“穆圣禁止吃猫肉。”伊斯兰的四大立法依据是:1.《古兰经》;2.《圣训》;3.公议;4.类比。伊斯兰在饮食方面,总的原则是以清洁为宜,污浊的禁止。这一原则是《古兰经》上所规定的。我们需要借助《圣训》和教法来详细的说明合法与非法的事物,清真或者不清真的食品。教法上规定: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都是禁食的。就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等;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等;海中之鱼可以吃的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黄花鱼等;不能食用的有鲨鱼和乌龟等,海豹、海狮等也在禁食范围之内。凡性情温顺,以谷草为食的禽兽畜类,如:鸡、鸭、鹅、雁、雉及野羊、野牛、鹿、獐、狍、牛、羊、驼及水中的鱼虾类,都可食用。不可食用的食物,除了天经明确规定的那几种外,还有以肉为食的凶禽猛兽及形状可憎的水族类,如鹰、骛、秃鹫、乌鸦、雕、狮、虎、豹、狼、猴、猿、熊、狐狸、狗、猫、大象、驴、骡、獾、刺猬、龟、鳖、蛇、老鼠、蛤、蚁、蜂、蚕等。另外,羊、牛、驼等身上有八样禁食:血、胰、胆囊、膀胱、鞭、睾丸、前后二门 ( 肛门、水门 ) 等。
3. 穆斯林的饮食礼节吃饭的礼节1.饭前、饭后应当洗手或洗小净由塞里玛法里塞传述:穆圣说:“饭前、饭后洗小净吃饭是充满吉祥的食物。”由艾乃斯传述:我听穆圣说:“谁喜爱家里的福利多,那么当吃饭时和吃完饭后洗小净吧 !”这其中对健康的益处自然一目了然。2.吃饭前当念“泰斯米”音译:比斯抿俩黑雷 莱哈玛尼雷 莱嘿目。意译: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欧麦尔 • 本 • 艾卜 • 赛莱麦的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对我说:“吃饭时,念安拉的尊名,用右手吃,从靠近你的一边吃。如果忘记了念泰斯米,那么他当念;以安拉的尊名,自始至终。”阿依莎的传述:她说:安拉的使者说:“你们吃饭时.你们念清高安拉的尊名,如果你们开始吃饭时忘了念安拉的尊名,记起时就说:以安拉的尊名,自始至终。”3.食物端上后,不要贬斥食物。由艾布胡力传述:使者从来没有贬斥过食物,爱吃的则吃,不爱吃则放下。这是因为贬斥食物是表现出高傲、豪华、过分。同时贬斥食物还有轻视本应感谢安拉、赞美安拉所赐予的食物的嫌疑,不满足所拥有的恩典。4.用右手吃,吃紧挨着你的食物。由欧麦尔 • 本 • 艾卜 • 赛莱麦的传述:他说:我小时候在安拉的使者的关怀下生活。吃饭时我的手在盘子中乱抓。安拉的使者对我说:“孩子啊 ! 先念安拉的尊名,用你的右手吃;吃靠近你一边的食物。”5.不许依靠在其他物体上吃饭。由艾卜 • 朱海乃 • 沃海卜 • 本 • 阿卜杜拉的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说:“我不依靠在其他物体上吃饭。”这是由于其中有对身体的伤害的因素,以及表现出高傲、自命不凡。6.赞誉食物为可嘉。由贾比尔的传述:先知向家人要佐料,家人说:我们只有醋。先知让拿来,他一边吃,一边说:“醋是好佐料,醋是好佐料。”7.吃饭后把手上和器皿上残余的食物舔食尽为可嘉。由伊本 • 阿巴斯的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说:“你们中谁吃完饭,先别擦指头,自己舔一下,或让小孩等舔一下再擦。”由贾比尔的传述:安拉的使者命令我们舔指头和盘子。他说:“你们不知道哪点食物中有吉庆。”8.应先让年长者开始吃。在《穆斯林圣训集》记载:我们和使者一起去吃饭,使者没有开始吃饭,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开始吃饭。必须等圣人先吃。9.应邀赴宴,完毕应为主人祈祷。由艾乃斯的传述:使者来到塞尔德本欧巴德那里,他拿大饼和油招待使者,使者吃完毕后,说道:“封斋者在你们这里开斋;善人在你们这里吃饭;天使祝福你们。”10.吃完饭后应念赞词。音译:艾勒孩目读林俩信莱贼 艾图啊埋那,我塞嘎那,我洁啊勒那 米乃勒穆斯利米乃。意译:一切赞颂归真主,真主恩赐我们饮食,并使我们成为穆斯林。由艾卜 • 伍玛麦的传述:先知每当吃完饭时, 就 说:“ 一 切 赞 颂归 于 安 拉, 多 多 赞 颂,美好的赞颂,吉庆的赞颂。 永 不 满 足、 永 不 分离的赞颂。我们的主啊 !我们需要你的恩典。”喝水的礼节1.念泰斯米、赞颂、喝水三次。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你们不要象骆驼一样一饮而尽,但是你们应该两口,三口的喝,并且,你们喝水前应先念‘泰斯米’,喝完后赞颂安拉。”2.坐着吃、喝为可嘉。艾乃斯传述的圣训:使者禁止站着喝水。由艾乃斯的传述:先知禁止人站着喝水。格塔代说:我问艾乃斯:那么吃呢 ? 他说:那就更糟糕了。至于圣训中确实记载使者站着喝水,这说明站着喝水原则上是可以。例如:不方便坐在马路上,或者没有坐位等。3.往器皿中吹气是可憎。伊本 • 阿巴斯的传述:先知禁止在喝水的器具里面吹气。4.禁止用金、银器皿喝水。 这是因为穆斯林圣训集中提到,由温姆 • 赛莱麦的传述:安拉的使者说:“用金、银器喝水的人只把火狱的火焰喝在腹中。”5.禁止吃、喝填满肚腹。因为穆圣说:“人类所填满的器皿没有比胃更坏的。几口能直起腰的食物,已使阿丹的子孙就足够了。如果还必须多一点的话,那就三分之一填食物,三分之一装饮料,三分之一留下呼吸”。 学者们从健康的角度指出“饱食终日”的害处。还有产生其它的副作用:使心灵麻木,身体不舒服,无法感觉需求者的痛苦、臃肿、迟钝等,这里就不详述了。6.用右手喝。这是因为我们引用了许多以右开始的圣训,右手在各项可嘉的事物里优越。例如:饮食、穿衣、进入清真寺等。喝水也是和吃饭同样。其它圣训同样记载:恶魔用左手吃喝,因此我们要用右手吃喝。7.如果人多,应先让右边的人喝。由艾乃斯的传述:有人给安拉的使者端来掺水的奶喝。当时他右边是一个乡下人,他左边是艾卜 • 拜克尔,先知喝了,然后递给乡下人,并说:“先右边,然后左边。”